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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维力律师代理的加多宝案件入选 湖北两会高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7日作者: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

  1月17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武昌召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了两院在2016年的总体工作情况。其中,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代表省院作的工作报告披露,2016年全省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省各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15616件,审执结534663件;省院受理各类案件9295件,审、执结8579件。为5448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706.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4667.3万元。  

  该份工作报告着重列出了省院办理的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如“加多宝”诉“王老吉”不正当竞争案、“LV”商标侵权案、长航凤凰破产重整案、华氏集团非法集资案、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职务犯罪案等。

  其中,由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李涛、章杰、唐艳玲、柳晓军四位律师办理的广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诉广州医药集团、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反不正当竞争案,被列为省院2016年办理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之首予以特别强调。该案历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二审代理人章杰、柳晓军等律师的代理意见,改判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赔礼道歉责任。
  在本案二审阶段章杰、柳晓军律师提出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已尽到合理的形式审查义务,不具有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的共同故意或过失,以及赔礼道歉不是侵犯商誉(财产性权利)的法定责任形式等代理意见,搜集并提供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实际判例和有关学术论文观点供二审合议庭参考,最终两位代理律师的观点被二审合议庭予以部分采纳。
  本案中,章杰等律师创新性的提出新闻媒体在反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件中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方式,为新闻媒体如何规范新闻报道和广告发布活动提供了可借鉴性经验,同时也为其他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性意见。